各位同学:
为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上级推免文件和《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2〕36号)要求,现将我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对象
我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4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定向生限报硕师计划)。
二、推免类别
(一)普通推免生;
(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简称硕师计划)。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选择一类提出申请。
三、推免名额
学校将于2023年9月中上旬正式公布各学院推免名额(具体时间以国家下达我校名额时间而定)。
四、推免条件与标准
推免生应该符合《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学〔2022〕36号)(附件1)的各项条件和标准。
五、推免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材料提交:8月31日16:00前,申请人根据《音乐学院关于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附件2)提交入学以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音乐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积分表》(附件3)电子稿,发送到hsdyyxyxgb@163.com。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打印,申请人无需提供。各项加分佐证材料需扫描原件,并清晰备注。
(二)9月6日8:00-16:00,申请人将《杭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纸质版上交至诚园3-110办公室,并核对签字,逾期学院将视作本人放弃申请。
(三)学院复核: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复审推免材料。根据划拨名额,按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排序,确定拟推荐人选。如遇同分情况,取综合能力积分高者;若仍同分,取创新能力积分高者。
(四)公示推荐:拟推荐名单将公示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相关材料上交学校。
以上工作时间节点参考往年情况安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推免学生的综合成绩以8月31日为准。
(二)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的选拔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担任辅导员工作推免生、有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均属于普通推免生,应符合普通推免生的各项条件。
(三)符合硕师计划推免条件的学生需提前了解意向报考教育硕士专业的招生计划与要求,自行联系浙江省内各区县教育局并签署《2024年浙江省硕师计划教师聘用合同》(附件5)。
(四)申请人签署《杭州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保证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五)参加硕师计划项目的学生与教育局签署的《聘用合同》(附件5,一式四份)及相关材料请于9月12日上午12:00前交至诚园3-110办公室,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多于指标数,则由教育硕士接收学院推荐。
联系人及电话:胡铭倪,28865449。
音乐学院学工办
2023年7月20日